新京报讯(记者 刘思维)7月24日上午,区块链项目开发运营团队核心成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底,被告人梁某、王某、陈某等人组成创业团队,研发出了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基础的交易公链,2019年6月18日,为了展示公链性能,吸引用户了解、使用公链,梁某团队在公链上搭建了HUBDEX 交易所。
此类在互联网新技术、新机制快速迭代下发生的案件,因管辖权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被公众广泛关注。
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20年6月18日,被告人梁某、王某、陈某等人设定客户按照邀请制确定上下线层级,每条线可无限发展层级。HUBDEX 交易所设定,下线客户质押HUB币(HUBDEX 交易所代币)后,交易所根据动态收益等奖励方式给上线客户返利,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购买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检方指控,梁某等人在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情况下,以高额返利作为诱饵,利用发展下级会员获取动态收益等利益回报。几名被告人通过成立线上社区、开展线下推介会等形式,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及培训讲师对外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截至案发,平台内共注册账号5万余个,层级100余层,涉案金额合计价值人民币2.39亿余元。
本案中被告的罪名经过多次变更。2021年2月26日案发时,无锡市公安局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侦查;2021年8月6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逮捕嫌疑人;2022年5月20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023年3月22日,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梁某的代理律师张庆方告诉新京报记者,梁某等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模式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张庆方解释,公链、HUBDEX 交易所、数字货币HUB币皆真实。加入HUBDEX交易所成为会员没有门槛,不需要缴纳“入门费”作为条件,用户注册成为该平台的会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或者购买任何商品、服务。
此外,用户与用户之间不是必然地形成上下级关系。涉案HUBDEX 交易所后台在技术上无法人为修改,透明公开,客观上也没有发生过后台数据被修改的现象,不存在欺骗用户和骗取财物的行为。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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